1,留下了几个成语,至今引用不断:“秦晋之好”、“戮力同心”、“痛心疾首”、“惟利是视”、“唯命是从”、“引颈以望”等,并贡献了“蝥贼”、“逾越”、“倾覆”等词汇。
2,我对的是我对,你对的还是我对。颠倒黑白,历数晋人的仁至义尽和秦人的沽恶不逡,把秦国骂得体无完肤,千夫所指,开启了《战国策》中以口舌捭阖诸侯的先河,从此雄辩滔滔,真是当得起一个“雄”字。
3,文章叙事繁而不乱,说理慷慨雄辩,行文恣肆,辞藻华美,文章好得连被骂的秦国人也爱不释手,仔细留存,认真学习,在日后骂楚国人的《诅楚文》里基本模拟了此文的体例、语法和口气。顺便说句,古人似乎对山寨和剽窃不屑一顾,导致此文具体内容绝传于世,由此让后人对此《诅楚文》——可能是千古第一山寨剽窃文留下无边遐想。
作者:
魏相,春秋时晋国大臣,以擅长外交辞令着称,因食邑在吕,故又称吕相。春秋时这种情况不少。商鞅本名公孙鞅,因采邑分封于商地,又称商鞅。后来因为大家喜欢用商鞅这个名字,一般人反而不知他的本名了。再如鲁班,原名公输班。打住,离题了。
晋景公晚期,开始重用士燮谋求国际和平。前580年冬,也就是宋国的华元基本促成晋楚弭兵之后,秦、晋也达成和平意向,约定双方国君在令狐结盟。晋厉公的态度相当积极,但秦桓公几乎没有任何诚意,结盟仪式只得降格举行,草草收尾。前579年,晋楚完成第一次和平协议,但是在秦桓公心里,阴谋正在逐步实施:(1)离间晋、狄关系,唆使白狄偷袭晋国。晋国反击,在交刚打败了白狄。
在这样打来打去中,双方一碰,才知道这都是秦国人在中间挑的,于是白狄重新倒向晋国一边。(2)约楚伐晋。秦桓公又派人到楚国谋求合力攻击晋国,而楚国刚刚与晋结盟,后方也有一堆麻烦要处理,于是权衡轻重,决定还是出卖秦国,稳固晋楚和约,并且干脆把秦国的阴谋对晋国人通报了。
这样一来,秦桓公在白狄、楚国的秘密外交努力双双败露,不仅没有获益,反而把自己彻底搞臭了。而现在的晋国没有了楚国的威胁,可以腾出手专门对付秦国人了。
前578年4月5日(戊午),晋派吕相(魏相)作为使者,正式宣布与秦绝交。
解读:部分节选中华古籍白话解析系列合集,吕相绝秦
颠倒黑白,强词夺理,借题发挥,添油加醋,威胁恫吓,基本上,《绝秦书》就是这样的了,当然,不能说秦国在所有的事情上都占理,但是他们有理的地方也被晋国人说成了没有道理,晋国人实在是太有才了。
这就是言辞的力量。春秋时期的说客是是天才的演说家和雄辩家,他们凭天赋悟出了言辞的力量,说话的艺术和利用言辞的技巧。同时,他们也是天才的心理学家,凭直觉把人心、人性摸了个透。因此,他们语出锋利,有含蓄深沉;指向明确,又无所不包;温文尔雅,却又处处逼人,把言辞的力量发挥到了及至,无法再淋漓尽致了。
他们有明确的目的,在此前提下,达到的效果最妙的是不经意和自然而然,让人在不知不觉中落入圈套,等明白过来以后才大呼上当,他们充分利用了语言的张力,利用了语言的模糊性,以及语言的开放性和遮蔽功能,再加上逻辑上偷梁换柱的手法,制造语言的和思维的种种陷阱,让对手无法摆脱语言的罗网。
他们善于夺取心理上的制高点,借助社会道德和法律增加话语的含金量和穿透力,尤其是话语的权威性,居高临下地、游刃有余地进行表演。
其实,晋厉公根本没有给秦国人机会,联合国大军随后渡过黄河,攻击秦国。在麻隧,联合国军大败秦国军队,活捉秦国大夫成差和女父。联合国军队又渡过泾水,一直推进到侯丽才撤军。
“我发誓,今后再也不跟晋国人打交道了。”秦桓公哭着说,在他的记忆中,秦国每一次跟晋国发生关系,最终都会吃大亏。
自古以来就是这样,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,国家之间也是如此。有理没理并不重要,有恩没恩也不重要,重要的是实力。看看今天的世界,不是也常常能够看到各种版本的《绝秦书》吗?就如2003年伊拉克战争,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在哪里(本来这里有引申,写着写着突然觉得和本文主题不合,于是将引申全部删除了准备有时间另起一文继续这段感触)
春秋时期的说客,虽然辩才很高,但是并非完全没有良心,也并非完全不讲道义。他们有优点,首推忠,对自己效忠的主人忠诚,即使肝脑涂地,也不会背叛主子;其次,他们有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。他们把自己的才华、天赋、技艺、精力,有时甚至是生命,都用在维护他们所属的国家利益之上。绝对不会用来谋取一己的私利。这就体现了很高的觉悟和教养,坑蒙拐骗使用来对付敌人的,而不是用来对付自己人的。对自己人要讲仁、义、礼、智信;对敌人则在彬彬有礼、温文尔雅的氛围中展现自己的才华和天赋。——这也是春秋以来可以称之以“士”的那群中国先人的风范,士族,更是主导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流向。“国士之风”至今仍是一个相当高的评价。
不过,现在似乎是一个不大适合培养说客,或者叫优秀演说家、辩才的时代。人们都很忙,或者忙于发财,忙于出名,忙于做官,忙于出国,或者忙于生计,几乎很少有闲暇来培养这种特殊的艺术才能。再说,现在的人更讲实际,更讲直来直去赤裸裸地交往,都讨厌能说会道的花言巧语,把这种专利拱手送给了街头骗子和“厚黑学”家们,让他们在现代化的繁忙之中转空子大发横财,但这群人却没有了起码的道德,实在配不上这门语言的艺术。
网络上的翻译很多,大多看了不甚通顺,比较下还是下文这篇比较符合逻辑习惯。
《绝秦书》
从晋献公和秦穆公开始,我们就是友好邻邦,戮力同心,结为盟友,后来又有了裙带关系。献公鞠躬尽瘁之后,秦穆公不忘两国的情谊,帮助我们的惠公继位。但是,秦国很快背信弃义,发动了韩之战。之后你们良心发现,有所悔改,又帮助我们的文公回来,这些,我们承认都是秦穆公的功劳。我们文公称霸天下之后,让天下诸侯都去朝拜秦国,这算是报答了秦国的恩德了吧?后来郑国人侵犯贵国,是我们帮着你们打郑国,可是,你们背着我们和郑国人签了和约,天下诸侯都很气愤,要消灭你们,要不是我们文公极力劝解,你们根本就回不了秦国了,这一次我们又对你们有恩吧?文公去世之后,你们穆公非但不来吊唁,还侵犯我们的崤,断绝和我们的外交关系,灭亡我们的友邦滑国,离间我们兄弟国家的关系,妄图颠覆我国政权。后来,秦穆公又勾结楚国对付我们,幸亏楚成王被害,让你们的阴谋破灭。秦穆公和晋襄公去世之后,秦康公和晋灵公继位。康公是我们的外甥,可是他也亡我之心不死,频繁骚扰我们的边境。没办法,我们才发动了令狐之战。之后康公还不思悔改,侵占我们的河曲、掠夺我们的王官,摧毁我们的羁马,因此我们又有了河曲之战。可以说,晋秦两国之间的长期敌对状态,完全是秦康公拒绝和平的缘故。
后来秦康公去世了,秦桓公您继位了,我们景公翘首以盼说:“这下好了,和平有望了。”令人失望的是,您也是一丘之貉。利用我们被赤狄侵犯的时候来侵略我们,抢我们的庄稼,杀害我们的边民,我们忍无可忍奋起反击,这才有了辅氏之战。前不久的令狐之盟,您又在忽悠我们,表面上跟我们和平友好,暗地里勾结白狄和楚国人来攻打我们。白狄跟我们是亲戚,跟你们是仇人,你们要我们跟你们去打白狄,我们为了友谊而牺牲亲情,答应了你们。可是随后你们又联合白狄打我们。你们两面三刀的行为,连白狄都讨厌你们,向我们告密。楚国人也很讨厌你的反复无常,他们也把实情都告诉了我们。天下诸侯知道你们的无耻行径之后,义愤填膺,一定要讨伐你们。如今,我们国君在诸侯们的强烈要求下,不得不前来讨个说法。如果贵国君为天下诸侯着想,怜悯我们,肯和我们诚心签署新的合约,我们还可以试一试把诸侯们劝回去。否则的话,我们也不能阻止他们来伸张正义了。
原文:喜好古文的同学,建议全篇背诵。
《绝秦书》
鲁成公十三年夏四月戊午
晋侯使吕相绝秦,曰:
“昔逮我献公及穆公相好,戮力同心,申之以盟誓,重之以昏姻。天祸晋国,文公如齐,惠公如秦。无禄,献公即世。穆公不忘旧德,俾我惠公用能奉祀于晋。又不能成大勋,而为韩之师。亦悔於厥心,用集我文公,是穆之成也。”
“文公躬擐甲胄,跋履山川,逾越险阻,征东之诸侯,虞、夏、商、周之胤而朝诸秦,则亦既报旧德矣。郑人怒君之疆埸,我文公帅诸侯及秦围郑。秦大夫不询于我寡君,擅及郑盟。诸侯疾之,将致命于秦。文公恐惧,绥靖诸侯,秦师克还无害,则是我有大造於西也。”
“无禄,文公即世,穆不为吊,蔑死我君,寡我襄公,迭我郩地,奸绝我好,伐我保城,殄灭我费滑,散离我兄弟,挠乱我同盟,倾覆我国家。我襄公未忘君之旧勋,而惧社稷之陨,是以有郩之师。犹愿赦罪于穆公。穆公弗听,而即楚谋我。天诱其衷,成王陨命,穆公是以不克逞志于我。”
“穆、襄即世,康、灵即位。康公,我之自出,又欲阙剪我公室,倾覆我社稷,帅我蟊贼,以来荡摇我边疆,我是以有令狐之役。康犹不悛,入我河曲,伐我涑川,俘我王官,剪我羁马,我是以有河曲之战。东道之不通,则是康公绝我好也。”
“及君之嗣也,我君景公引领西望曰:‘庶抚我乎!’君亦不惠称盟,利吾有狄难,入我河县,焚我箕、郜,芟夷我农功,虔刘我边陲,我是以有辅氏之聚。君亦悔祸之延,而欲徼福于先君献、穆,使伯车来命我景公曰:‘吾与女同好弃恶,复修旧德,以追念前勋。’言誓未就,景公即世,我寡君是以有令狐之会。君又不祥,背弃盟誓。白狄话君同州,君之仇雠,而我之昏姻也。君来赐命曰:‘吾与女伐狄’寡君不敢顾昏姻,畏君之威,而受命於使。君有二心於狄,曰:‘晋将伐女。’狄应且憎,是用告我。楚人恶君之二三其德也,亦来告我曰:‘秦背令狐之盟,而来求盟于我,昭告昊天上帝、秦三公、楚三王,曰:‘余虽与晋出入,余唯利是视。不谷恶其无成德,是用宣之,以惩不一。’”诸侯备闻此言,斯是用痛心疾首,昵就寡人。寡人帅以听命,唯好是求,君若惠顾诸侯,矜哀寡人,而赐之盟,则寡人之愿也,其承宁诸侯以退,岂敢徼乱?君若不施大惠,寡人不佞,其不能以诸侯退矣。“敢尽布之执事,俾执事实图利之。”
(“君”指秦桓公,“寡君”指晋厉公,“寡人”是晋厉公自称,“不谷”是楚共王自称。)
——此文的独特之处在于,前面是以晋国使臣的口气在说话,而最后一段是以晋国国君的口气,这个是否算一个瑕疵,还是有意为之,不得其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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